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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长县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市信息化办公室《关于尽快报送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通知》(延市信息办[2009]5号)要求,特编制并向社会公布2008年度子长县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在子长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zichang.gov.cn/)进行公开并可下载电子版。

一、概述

2008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下,通过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努力提高我县信息化建设水平,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保障机制,在规范公开载体形式、拓宽信息公开、宣传、培训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为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扎实推进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县高度重视,把贯彻落实《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来抓,成立了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信息办主任任副组长,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为进一步推进全县信息化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规范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县人民政府将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作为重点工作来抓,进一步梳理各乡镇政府及县直部门的各类信息,参照全县统一的指南和目录样本,采取统一规范的模式如期上报县政府,并通过信息公开系统在网上进行发布,做到规范化、系统化地公开政府信息。

(三)加强培训力度,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各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保护企业、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2008年,我县先后三次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共培训200余人。一是组织各乡镇信息员赴市参加业务技能培训;二是对各单位办公室负责人就如何操作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进行了培训。通过组织培训,使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人员更能熟知和掌握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更能准确地把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的相关知识,提高了工作的针对性,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一是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公开制度,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二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制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三是建立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同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落实到各乡镇、相关单位,强化“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单位、落实到人员”的工作机制,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整体推进、良性互动的工作体系。

(五)《条例》的学习、宣传和培训情况。通过培训和组织专题学习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够顺利开展的保障。一是组织机关干部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学习《条例》以及市政府相关文件,不断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二是通过各种载体和渠道,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引导群众了解、学习、使用《条例》。在县城主要街道散发宣传单,在门户网站、电视等媒体进行《条例》宣传。三是加强《条例》工作制度,制定以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及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制度,并对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在实践中进一步明确。四是明确推行《条例》工作的时限,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更新。五是不断规范推行《条例》工作的流程,使各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及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按照上级要求,经过多次酝酿、修改和完善,实现了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按时实施。为方便公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我们对“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的功能进行了完善,对平台载体进行了宣传。目前,县政府网站日访问量已达600余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截至2008年12月31日,全县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917条,其中政策法规信息291条,工作动态信息1182条,发展规划信息424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08年,我县没有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8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费用。

2008年,我县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08年,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细化和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程序、完善制度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政府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较大差距,公开的形式和便民程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和提高。针对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以下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府公共职能信息公开力度,加快决策领域信息公开步伐。

二是按照行政工作不同业务特点,建设面向公众、方便获取、形式多样的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信息系统,扩展公开渠道,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影响力。

三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实和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构成员,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中遇到的问题,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

二00九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