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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子长市关于进一步完善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子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11-20 10:28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企业单位:

《子长市关于进一步完善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子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1月19日

子长市关于进一步完善

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的实施方案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的通知》(陕教规范〔2021〕10)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实施范围:全市在编在岗(含特岗教师、支教教师)的乡村教师,离岗后自然取消。

二、补助标准:自2025年秋季学期起,按照每人每月平均不低于4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一年按12个月计算。实行差别化补助,动态管理。

一类区域:南沟岔镇中心学校、南沟岔镇中心幼儿园、涧峪岔镇中心学校、涧峪岔镇中心幼儿园、李家岔镇中学、李家岔镇中心小学、李家岔镇中心幼儿园每人每月补助600元。

二类区域:马家砭镇中心学校、马家砭镇中心幼儿园、玉家湾镇中心学校、玉家湾镇中心幼儿园、玉家湾镇路家寺小学、余家坪镇中心学校、余家坪镇寺湾中心学校、余家坪镇寺湾中心幼儿园每人每月补助500元。

三类区域:安定镇中心学校、安定镇中心幼儿园,杨家园则镇中心学校、杨家园则镇中心幼儿园,职教中心杨家园则校区每人每月补助200元。

离岗2个月以上者停发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根据学校发展和区域状况按年度进行动态调整。

三、兑现方式:由教体局按学期统一向财政申报、预算,按学期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