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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长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子长市2025年度第十一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

来源:子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09-03 09:01

余家坪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事企业单位:

《子长市2025年度第十一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子长市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日

子长市2025年度第十一批次农用地转用

和土地征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依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市政府组织自然资源、财政、农业农村、人社等部门就子长市2025年度第十一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地补偿安置制定如下方案。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子长市余家坪镇凉水湾村,四址范围以陕西润盈科技有限公司勘测定界为准。拟征收村集体土地9.5495公顷,均为农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现状

拟征收村集体土地四址范围以陕西润盈科技有限公司勘测定界为准。拟征收村集体土地9.5495公顷,均为农用地(旱地0.3093公顷、草地4.8874公顷、林地4.2333公顷、其他农用地0.1195公顷)。

经调查,拟征收土地上无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权属、地类和面积准确。

三、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按子长市2025年度第十一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组卷报批,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该项目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属于市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四、补偿方式和标准

征地补偿标准参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陕政发〔2024〕4号)和子长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子政发〔2024〕23号)执行,耕地每亩5.25万元、林地每亩1.575万元、草地每亩1.418万元,其他农用地参照耕地标准每亩5.25万元。子长市人民政府依法采取货币安置的方式进行安置,征地拆迁安置补助费237.7247万元。

五、安置对象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子长市余家坪镇凉水湾村,安置对象为凉水湾村村民。

六、社会保障

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养老保险的意见》(陕人社发〔2016〕20号)精神,由子长市人民政府委托人社部门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