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府文件 / 部门文件 / 正文

子长市司法局关于2025年度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专题报告

来源:子长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6-03-30 10:47

中共子长市委:

2025年子长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按照《陕西省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措施》和延安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印发的《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立足司法行政工作职能,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法治保障、普法宣传、法律服务等职责,现将有关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落实情况

(一)深化宣传引领,厚植绿色法治底色。一是将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摆在普法工作突出位置,紧紧围绕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统筹推动各相关部门立足主责主业,常态化开展生态环保法律政策宣传解读,持续增强全社会生态法治意识,让依法保护生态环境理念深入人心、落地生根。二是精准依托“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知识产权宣传周、六五环境日等重要节点,精心策划、集中开展主题突出、形式鲜活、贴近群众的生态环保宣传活动,不断提升宣传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全年累计发放宣传资料4200余份、宣传品3500余件,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50余人次,进一步凝聚起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强大合力,营造了人人守护绿水青山的良好社会风尚。

(二)强化公共法律服务,助推生态环境保护。一是拓宽法律援助范围。将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且因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导致人身、财产权益受损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法律援助范围。二是开通绿色通道。对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援助申请,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优先办理,简化申请材料,压缩审批时限,对行动不便的特殊群众提供上门服务、线上申请服务,切实降低维权门槛。三是规范案件管理。建立生态环境法律援助案件专项台账,明确案件受理、指派、办理、归档全流程标准,加强案件质量跟踪监督,确保每一起案件依法依规办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严格规范性文件审查,法治保障提供到位。我局严格按照《延安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要求,审慎履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审查、备案及清理职责,对涉及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强化合法性审核与备案审查,做到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领导干部将生态环保理念自觉融入日常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尚需提升;二是面向小微企业及农村地区的生态普法覆盖面仍需扩大,普法宣传的精准度和渗透力不够均衡;三是生态环境法治领域的专业人才储备相对不足,环境公益诉讼及损害赔偿方面的法律服务供给有待增强。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实行“每季一专题、每半年一研讨”,推动干部结合岗位职责将绿色发展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是精准拓展普法覆盖,提升基层生态法治意识。联合市场监管、工商联等部门,梳理小微企业经营中常见的环境法律风险点,开展专项普法宣传活动。组织律师服务团开展“法治体检”,重点排查排污许可、危废处置、噪声治理等环节。利用好“法治子长”微信公众号,推广“订单式”普法,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在全市范围内渗透力和接受度。三是加强专业人才培养,优化环境法律服务供给。积极鼓励在职干部参加环境法在职学历教育或专业培训,增强环境公益诉讼与损害赔偿法律服务能力。为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或受损害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简化申请流程,缩短受理时限。对涉及环境污染人身损害或经济损失的低收入群体,依法优先提供法律援助,切实降低群众维权成本,提升生态环境法律服务的可及性和满意度。

子长市司法局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