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域内各在建项目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为深刻汲取香港大埔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防止在建工地火灾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按照延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延安市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全市在建工地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延市住建政发〔2025〕52号)文件要求,决定立即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在建项目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全力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细落实,决定成立全市在建工地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组。检查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杨志飞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副组长:王春鸿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专职副书记
张明昊 市消防救援大队参谋
成 员:何亚东 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副站长
南双喜 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干部
白春娟 市消防救援大队文员
二、工作目标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原则,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通过本次专项检查,全面排查整治在建工地施工现场的各类火灾 隐患,压实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升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增强从业人员消 防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确保我市建筑施工领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三、检查范围
全市所有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四、检查内容
本次专项检查聚焦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重点检查以下方面:
(一)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是否明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总 包、分包)、监理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总包单位是否对分包单位实施统一的消防安全管理。
(二)消防设施与器材配置。是否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 防安全技术规范》等要求,设置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应急照明和 疏散指示标志;消防水源、水量、水压是否满足现场火灾扑救需求;灭火器类型、配置数量、设置位置是否符合要求,并保持完好有效;临时消防车道是否符合畅通要求。
(三)易燃可燃材料管理。 安全网、保温材料、活动板房等是否采用符合防火性能要求的材料;易燃可燃建筑材料是否存放规范,是否与动火作业区、明火源保持安全距离;是否违规在施工现场内设置员工宿舍;员工宿舍是否采用易燃可燃材料搭建。
(四)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明火作业是否指定现场监护人员,是否配置消防器材;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是否符合规范,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现象;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使用明火取暖等问题。
(五)疏散通道与安全出口。施工现场、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是否堆放杂物或上锁;在建建筑疏散通道的设置是否满足紧急情况下人员疏散的要求。
(六)消防安全教育与应急准备。是否对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和定期消防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接受过专门的消防安全培训;是否制定符合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五、工作安排
(一)企业自查自纠(2025年12月3日起至2025年12月10日)。各在建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立即组织对施工现场进行全覆盖式消防安全自查,对发现的隐患建立问题台账,立行立改,整改情况需经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签字确认后,报市质监站。
(二)联合检查(2025年12月11日至2025年12月19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对辖区内所有在建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隐患要建立清单,将依法依规采取责令整改、局部停工、行政处罚等措施。
(三)市级督导抽查(2025年12月22日至2025年12月26日)。延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延安市消防救援支队成立督导组,对各县(市、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随机抽查部分在建项目(不少于2个)。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或整改不力的项目及相关责任单位,将予以全市通报并严肃追责。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在建项目要充分认识在建工地消防安全的重要性,明确责任人,深入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确保工作实效。
(二)严格执法问责。市住建局、消防救援大队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坚决依法处理。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三)加强部门协同。住建部门与消防部门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消防救援部门要做好消防安全技术指导工作,共同提升施工现场火灾防控能力。
(四)注重宣传引导。利用施工现场宣传栏、安全教育宣讲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切实增强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市质监站于12月22日前将《全市建筑施工工地消防安全隐患责任清单》分别报延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延安市消防救援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