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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长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起草、审查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法规,并监督贯彻执行。

  (二)负责处理行政复议案件,参与行政应诉活动。

  (三)负责有关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解释、清理工作。

  (四)负责全县执法人员执法执法资格审核、证件办理、岗前培训等工作。

  (五)负责全县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六)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16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推行行政许可目录管理制度,县政府向社会公布县级政府及部门行政许可项目汇总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禁止实施目录以外的行政许可项目。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增强透明度,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行政许可实施过程的监督,推动行政许可的程序化、法治化、信息化、公开化。2016年底,县级政府向社会公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形成县级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县行政审批办、县编办、县监察局、县政府法制办负责)

  (二)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加强合法性审查,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明确应当听证的决策事项范围,建立科学公正的听证代表遴选制度,对听证意见的采纳情况要说明理由并予公开和反馈。(各镇政府及县政府各工作部门负责)

  严格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县政府建立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布平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提出异议审查的,要认真办理,强化对规范性文件的个案监督。全面完善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核,坚持“逢文必审”。2016年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并适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各镇政府及县政府各工作部门负责)

  (三)进一步推进规范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中、省部署,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动态管理执法依据和岗位责任,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和政府机构改革情况及时调整行政执法依据,并向社会公示。(县编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局、县监察局、县政府法制办,各镇政府负责)

  开展执法全过程记录试点工作。在重点执法领域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县政府法制办负责)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县政府要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重点检查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落实情况。(各镇政府及县政府各工作部门负责)

  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2016年,县政府建立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法学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团(组),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县法制办做好督促检查工作。(各镇政府及县政府各工作部门负责)

  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工作。对本行政区域内行政执法人员实行有计划的日常全员执法业务培训和考试,做好证件换发工作。(县政府法制办负责)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县、各镇政府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认真研究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和提案,自觉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在全县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各镇政府及县政府各工作部门负责)

  严格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加强对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财政预算执行情况、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情况、政府重大投资项目、重点专项资金和民生项目的审计,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县监察局、县审计局负责)

  强化政府内部层级监督。配合省、市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监督系统,加快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强化对行政执法领域的监督,及时纠正不当或违法的行政行为,坚决纠正和惩处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投诉举报、行政执法督办等制度。(各镇政府及县政府各工作部门负责)

  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健全投诉举报制度,畅通热线电话、电子信箱、政务微博和微信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各镇政府及县政府各工作部门负责)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渠道,安排专人接待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依法受理;对不符合条件或者应当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的,认真答复解释,并告知途径。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程序,提高行政复议质量,增强行政复议公信力。县政府要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建设,所需经费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满足开展复议工作的基本条件。(县财政局、县政府法制办负责)

  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建立行政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有机衔接的工作机制。改革信访工作制度,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解决群众诉求。(县司法局、县信访局、县政府法制办负责)

  (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严格依法公开政府信息。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重点推进政府“红头文件”和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开展公民代表走进政府、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等活动,畅通政府和群众互通渠道,切实提高政务公开的社会效益。(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县行政审批办负责)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2016年,在全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部门向社会全面公开部门职责权限、法律依据、实施机构、执法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保证相对人通过适当途径能够查询到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决定。(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府各工作部门负责)

  三、部门基本情况

  (部门名称)总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另离退休人数0人,遗属0人。

  四、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依据及测算说明

  (一)人员经费。核定的范围为实有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遗属及60年代精简退职人员。总编制数7人,实有在职人员7人,离退休0人。人员经费按国家、省、市、县规定的工资、津贴、补贴标准计算编制。

  (二)日常公用经费。按照《子长县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定额标准》规定,依据县编办确定的编制人数以及单位车辆编制数,以定员定额标准测算。

  (三)项目支出。依据年度目标任务和事业发展需要,遵循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原则,有保有压,分轻重缓急,视财力可能安排预算。

  五、 2016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收入预算总计59.62万元。

  2016年支出预算总计59.62万元,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37.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0.8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历年结余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与运行维护费0元,公务接待费0.21元。






  附件:法制办2016年度部门预算公开附表/upload/zichang/2022/09/20/20220920131038261447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