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解读回应 /市长信箱
来信内容
姓  名:
梁**
信件编码:
GPPS20260218QWDB
来信时间:
2026-02-18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咨询子长市2026年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参保问题
信件内容:
您好,《陕西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关于进一步促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指导意见》(陕医保发(2021)77号)第二条第四款规定:“已连续2年(含2年)以上参加统筹地区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因个人就业状态变化由居民医保转为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的,中断缴费时间不超过3个月的,自缴费之日起享受统筹地区规定的职工医保待遇。”现在我父母(父亲72年,母亲73年,均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2025年10月已缴纳2026年子长市的城乡居民医保,他们也符合连续缴纳2年以上城乡居民医保的要求,现在我想帮他们转为灵活就业医疗保险,但他们此前并未开过户。我的问题是:1.按照上述政策规定,我父母购买灵活就业医疗,是否需要等待期?2.如果需要3个月等待期,现在办理城乡居民医保转灵活就业医保需要先暂停城乡居民医保,在等待期内生病,此期间还能否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吗?3.子长市2026年灵活就业医疗保险集中征缴期是什么时间?缴费的标准是?多交能否开立个人账户?烦请解答,谢谢。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6-02-25
回复单位:
子长市医保局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

您好,感谢您对市长信箱的关注与支持,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延安市灵活就业医疗保险参保相关规定,在法定退休年龄之前都可以参加灵活就业医疗保险。参保人已连续2年(含2年)以上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因就业等个人状态变化由居民医保转为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且中断缴费3个月(含)以内的,可按我市规定办理基本医疗保险费补缴手续,补缴后不设等待期,缴费当月起即可按规定享受待遇,中断期间的待遇可按规定追溯享受。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每年征缴期在1-3月份。2026年统一缴费标准是3501.36元(含大病保险),不建立个人账户。

满意度评价
满意度:
非常满意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