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朋友:
您好,感谢您对市长信箱的关注与支持,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延安市灵活就业医疗保险参保相关规定,在法定退休年龄之前都可以参加灵活就业医疗保险。参保人已连续2年(含2年)以上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因就业等个人状态变化由居民医保转为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且中断缴费3个月(含)以内的,可按我市规定办理基本医疗保险费补缴手续,补缴后不设等待期,缴费当月起即可按规定享受待遇,中断期间的待遇可按规定追溯享受。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每年征缴期在1-3月份。2026年统一缴费标准是3501.36元(含大病保险),不建立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