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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袁**
信件编码:
GPPS20260115CRQF
来信时间:
2026-01-15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责令清水园物业公司给本人供水
信件内容:
清水园小区物业公司给我断水,造成有家不能回。民法典明确规定不允许以任何理由给业主断电断水,更何况我又不欠物业公司所谓的供暖费。售楼合同明文规定是政府大暖。后来成小区自供暖,今年是岀公告不供暖,让业主自己解决。我自己供暖了,现在物业又要收百分之三十空载费,我不同意缴,物业就说我欠暖气费便给我断水了,有天理没了!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6-01-22
回复单位:
子长市瓦窑堡街道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 “售楼合同约定政府大暖、物业曾公告不供暖、本人自行供暖后被要求缴纳 30% 空载费,拒缴后遭断水,且不欠供暖费” 等相关问题,瓦窑堡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实地查看、及时处置,现回复如下:

经核查,清水园小区供暖服务原由陕西和润唐热能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因长期处于亏损状态,该公司于2025年9月发布公告,明确不再承接2025—2026年度供暖季供暖任务。在2024年度供暖季期间,经瓦窑堡街道办、齐家湾社区协调,已由开发商与物业公司共同承接小区供暖工作,该阶段运营仍存在亏损情况。物业公司亦已就经营实际困难向政府相关部门报备,明确无法继续承担2025—2026年度供暖任务。直至2025年11月10日,物业公司方接受开发商委托,继续负责本供暖季小区供暖工作。

承接供暖任务后,物业公司会同业主委员会立即通过张贴公告、音频广播等多种形式,在小区内高频次开展供暖工作宣传,明确告知小区系集中供暖模式,暂不具备分户供暖条件。若业主自行采取供暖措施,可能影响公共管道系统冬季正常运行,且需按30%比例承担公共区域供暖维护费用。该收费标准是为保障已缴费业主合法权益、合理分摊公共供暖成本而制定。

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街道及社区高度重视,已多次与物业公司进行沟通协调,明确提出要切实保障群众基本生活需求。物业公司方面反映了企业经营中存在实际困难和亏损状况。鉴于清水园小区供暖工作的特殊性,街道及社区已要求物业公司必须把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置于首位,同时呼吁住户理解企业现阶段面临的经营压力。

十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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