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市政府年报 / 2021年 / 正文

子长市政府办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畅通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是根据《条例》相关规定,指定专门工作机构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我办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并且对我办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范围等作了进一步的规范,做到政府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公开。同时,作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积极地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各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地推动了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上,坚持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府政报以及报刊、广播、电视媒体等途径,及时主动地公开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

三是进一步完善了我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规范了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为申请人依法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四是在2019年,我办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出现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21100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总计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内容还不够丰富等。下一步,我办将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责任,优化工作程序,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并确保及时、准确地公开,坚决保障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